阿猫阿狗宠物联盟
标题:
猫公主征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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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艾薇儿45
时间:
2017-10-31 15:55
标题:
猫公主征婚
5月19日生日,不到五斤,征婚五六斤的公猫,性格好,白色的,帅气的。
作者:
尤尼邦-UNIBANG
时间:
2017-11-2 09:58
没有联系方式吗?
作者:
艾薇儿45
时间:
2017-11-4 17:40
微信号:walk_in_clouds
作者:
艾薇儿45
时间:
2017-11-4 17:51
如果有合适的,加walk_in_clouds86微信号,请注明征婚猫。
作者:
艾薇儿45
时间:
2017-11-12 23:14
忘了说了小公主2016年5月19号生日。谢谢
作者:
雨衣
时间:
2017-11-13 13:01
牛逼
作者:
花痴
时间:
2017-11-14 13:02
坛打滚这么多年,所谓阅人无数,就算没有见过猪走路,也总明白猪肉是啥味道的。
作者:
梦幻家园
时间:
2017-11-14 13:03
赞一个
作者:
白鸟朝凤
时间:
2017-11-14 13:10
看了楼主的帖子,让我陷入了严肃的思考中,我认为,如果不把楼主的帖子顶上去,就是对真理的一种背叛,就是对谬论的极大妥协。因此,我决定义无返顾的顶了。
作者:
笑笑
时间:
2017-11-14 13:15
坛打滚这么多年,所谓阅人无数,就算没有见过猪走路,也总明白猪肉是啥味道的。
作者:
塞外旋音
时间:
2017-11-14 14:25
坛打滚这么多年,所谓阅人无数,就算没有见过猪走路,也总明白猪肉是啥味道的。
作者:
一滴
时间:
2017-11-14 14:32
楼主,是你让我深深地理解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句话。谢谢你!在看完这帖子以后,我没有立即回复,因为我生怕我庸俗不堪的回复会玷污了这网上少有的帖子。但是我还是回复了,因为觉得如果不能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那我死也不会瞑目的!能够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是多么骄傲的一件事啊!
作者:
风枫
时间:
2017-11-14 17:30
本来我已经对这个论坛失望了,觉得这个论坛没有前途了,心里充满了悲哀。但是看了你的这个帖子,又让我对论坛产生了希望。是你让我的心里重新燃起希望之火,是你让我的心死灰复燃,是你拯救了我一颗拨凉拨凉的心!本来我决定不会在论坛回任
作者:
风吹杨柳
时间:
2017-11-14 21:55
文笔流畅,修辞得体,深得魏晋诸朝遗风,更将唐风宋骨发扬得入木三分,能在有生之年看见楼主的这个帖子。实在是我三生之幸啊。看完楼主的这个帖子之后,我竟感发生出一种无以名之的悲痛感――啊,这么好的帖子,如果将来我再也看不到了,那我该怎么办?那我该怎么办?直到我毫不忧郁的把楼主的这个帖子收藏了。我内心的那种激动才逐渐平复下来。可是我立刻想到,这么好的帖子,倘若别人看不到,那么不是浪费楼主的心血吗?经过痛苦的思想斗争,我终于下定决心,我要把这个帖子一直往上顶,往上顶!顶到所有人都看到为止!
作者:
爱不停
时间:
2017-11-15 00:14
楼主,请原谅我的自私!我知道无论用多么华丽的辞藻来形容楼主您帖子的精彩程度都是不够的,都是虚伪的,所以我只想说一句:您的帖子太好看了!我愿意一辈子的看下去!这篇帖子构思新颖,题材独具匠心,段落清晰,情节诡异,跌宕起伏,主线分明,引人入胜,平淡中显示出不凡的文学功底,可谓是字字珠玑,句句经典,是我辈应当学习之典范。就小说艺术的角度而言,这篇帖子不算太成功,但它的实验意义却远远大于成功本身。正所谓:“一马奔腾,射雕引弓,天地都在我心中!”楼主真不愧为无厘界新一代的开山怪!
作者:
馨香泯玉
时间:
2017-11-15 04:35
文笔流畅,修辞得体,深得魏晋诸朝遗风,更将唐风宋骨发扬得入木三分,能在有生之年看见楼主的这个帖子。实在是我三生之幸啊。看完楼主的这个帖子之后,我竟感发生出一种无以名之的悲痛感――啊,这么好的帖子,如果将来我再也看不到了,那我该怎么办?那我该怎么办?直到我毫不忧郁的把楼主的这个帖子收藏了。我内心的那种激动才逐渐平复下来。可是我立刻想到,这么好的帖子,倘若别人看不到,那么不是浪费楼主的心血吗?经过痛苦的思想斗争,我终于下定决心,我要把这个帖子一直往上顶,往上顶!顶到所有人都看到为止!
作者:
陈华
时间:
2017-11-15 13:02
面对楼主的帖子,我震惊得几乎不能动弹了,楼主那种裂纸欲出的大手笔,竟使我忍不住一次次的翻开楼主的帖子,每看一次,赞赏之情就激长数分,我总在想,是否有神灵活在它灵秀的外表下,以至能使人
作者:
蓝色梦幻
时间:
2017-11-15 16:05
楼主的几句话虽然简单,却概括扼要,一语道出了我们苦想多年的而不可得答案的几个重大问题的根本。楼主就好比论坛的明灯,楼主就好比论坛的方向,楼主就好比论坛的栋梁。
作者:
残阳铺水中
时间:
2017-11-15 16:54
自从论坛改版之后,我就已经心灰意冷,对论坛也没抱什么希望了,传说已经幻灭,神话已经终结,留在论坛还有什么意思。没想到,没想到,今天可以再睹楼主的风范,我激动得忍不住就在屏幕前流下了眼泪。是啊,只要在楼主的带领下,论坛就有希望了。我的内心再一次沸腾了,我胸腔里的血再一次燃烧了。
作者:
芜城冥静
时间:
2017-11-15 17:58
抢沙发
作者:
音之天下
时间:
2017-11-15 20:23
好贴啊!只有那种真理在握,洞视这个世界真实本质的人,才能显示出这样惊人的笔力。在日益苍白肤浅的网络里,我从楼主的帖子中不但看到了真理,更加看到了网络的希望。为表达我对楼主的敬意,也是为了向楼主学习。我决心要把这个帖子顶上去! 楼主的帖子实在是写得太好了。
作者:
月色朦胧
时间:
2017-11-15 20:42
一看到楼主的气势,我就觉得楼主同在社区里灌水的那帮小混蛋有着本质的差别,那忧郁的语调,那熟悉的签名,还有字里行间高屋建瓴的辞藻。
作者:
梦剑
时间:
2017-11-15 21:18
楼主,请原谅我的自私!我知道无论用多么华丽的辞藻来形容楼主您帖子的精彩程度都是不够的,都是虚伪的,所以我只想说一句:您的帖子太好看了!我愿意一辈子的看下去!这篇帖子构思新颖,题材独具匠心,段落清晰,情节诡异,跌宕起伏,主线分明,引人入胜,平淡中显示出不凡的文学功底,可谓是字字珠玑,句句经典,是我辈应当学习之典范。就小说艺术的角度而言,这篇帖子不算太成功,但它的实验意义却远远大于成功本身。正所谓:“一马奔腾,射雕引弓,天地都在我心中!”楼主真不愧为无厘界新一代的开山怪!
作者:
空楼花吹雪
时间:
2017-11-16 02:33
楼主的几句话虽然简单,却概括扼要,一语道出了我们苦想多年的而不可得答案的几个重大问题的根本。楼主就好比论坛的明灯,楼主就好比论坛的方向,楼主就好比论坛的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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